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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嶼集團被授予第十二屆市級“文明單位”稱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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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象嶼集團被中共廈門市委、廈門市政府授予廈門市第十二屆(2008—2009年度)“精神文明建設(shè)先進集體”稱號,這是象嶼集團繼獲得第十屆、第十一屆市級“文明單位”后又一次獲得的廈門市精神文明建設(shè)方面的最高榮譽。廈門市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批在創(chuàng)建全國文明城市和文明單位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單位和個人,旨在樹立典型,激勵先進,推動精神文明建設(shè)再上新水平。